江 阴 瑞 福 得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RFDJ7
5-84 灯具主要安全要求及试验 通用标准 2011—11—4 发布 2011—11—11 实施 江阴瑞福得电器有限公司 发布 灯具主要安全要求及试验通用标准 Q/RFDJ7
5- 84 2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大于1000V 灯具的主要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具体验收标准参见《江阴瑞福得电器有限公司产品检验标准》
在公司现有试验条件前提下,主要提出的要求和相关试验包括:包装、机械结构、电气性能、物理性能、防腐性能
涉及产品或零部件在进厂检验或产品最终检验时相关要求可直接按此标准执行
本标准未列出的要求,具体按国标GB7000
1-2007执行
2 参考文件 —— GB/T2828
1-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 —— GB7000
1-2007《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 EN60598-1:2008《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 ISO9227:2006《盐雾试验》 —— GB5944-86《轻工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 —— 客户要求 3 定义 灯具相关定义详见GB 7000
1-2007 第 1
4 包装及标示 4
1 基本要求(C 类缺陷) 4
1 箱唛、铭牌、说明书、彩盒等包装材料,以及连接导线、插头等电气件的标识参数正 确 ,应 符 合 证 书CDF 及相关制 造 文件要求,并 清 晰 且 具有耐 擦 性,标识不易 脱 落 、粘 贴 到 位
常 用标示尺 寸 要求如 下: 文字 数字 高 度 应 不小 于2mm,II 类等安规标记 高 度 应 不小 于3mm,图 形 符 号 高 度 应 不小 于5mm
其 中 “ CE’ 标记 高 度 应 不小 于5mm,WEEE 垃 圾 桶 标记 高 度 应 不小 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