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控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法律规范、健康、持续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指导原则》、《**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机构。第二章 管理体系和主要职责第二条内控管理实行垂直管理机制。公司内控部门及内控人员在行政上受本级机构管理,在业务上直接受分公司内控部门指导和管理。第三条公司内控部门或内控人员的主要职责:1、制定本机构内控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2、根据分公司内控部门的要求和授权,开展对本机构范围内的各项审计、稽核检查、法律事务和质量认证工作。3、根据本机构领导的要求开展的其他工作。4、配合本机构其他部门的工作。5、检查指导下级机构内控联系人员的工作。第三章 人员配备第四条公司及地市营销服务部应当配备 1 名内控专员,县市营销服务部配备兼职内控联系人员,负责本机构的内控工作,接受分公司内控部门的指导和管理。第五条公司、地市营销服务部的内控专员应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过会计、审计或法律事务工作,有一定的管理经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六条营销服务部内控人员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过经济管理工作。第四章 工作联系制度与报告制度第七条公司各级机构必须支持和配合内控部门开展工作。第八条内控部门在开展审计、检查、法律调研等工作前,一般应提前通知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必要时可以突击检查。调查过程中如遇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信息,各机构、部门要积极配合。调查结束后,内控部门要按时出具报告和意见,相关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整改意见,并书面反馈,内控部门负责检查执行的有效性。第九条公司内控人员向分公司内控部和本级机构领导报告工作,包括:1、每年 1 月 5 日前汇报上年度工作总结和该年度工作计划,上年度工作总结需附本级机构领导对内控工作的意见或建议。2、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内报告季度工作总结(二季度报半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包括:本季度内根据计划开展的审计、稽核检查、法律事务和品质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根据本机构负责人的要求开展的其他工作情况,需上报分公司内控部门备案的审计检查报告,以及下季度工作安排。3、每月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报告月预警有关财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