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财务信息咨询服务协议书委托人:受托人: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和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合作事项:1、甲方因位于 建设的需求,甲方委托乙方为完成该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寻找、介绍出资方进行投资或借款。2、甲方委托乙方联系投资或出借的数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甲方接受的年投资回报率(或借款利息)为年 %(月 %)。3、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并介绍出资方,促成出资方以出资、出借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投资或出借合同或协议。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除支付乙方信息服务费外,不再支付乙方其他一切费用。(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第三方(出资方)联系商谈投资或出借时所需的所有证照、文件及项目的详细资料,以利于乙方开展工作,该资料仅限于融资需要,不得用于其他用途。(3)、甲方应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应得的信息服务费。2、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可以向第三方(出资方)表明是甲方委托人,可向第三方介绍项目的相关情况。(2)、乙方应仔细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找机会,并为甲方与第三方(出资方)签署投资或出借合同(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接洽、搓和等服务。(3)、乙方对甲方所获得的投资或借款,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第三条:信息服务费的标准与支付1、乙方促成第三方(出资方)与甲方签订投资或借款合同或协议且资金到位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投资或借款总金额的 3 %(百分之三)作为乙方的信息服务费。乙方给甲方出具正式发票。2、信息服务费支付为一次性支付。3、信息服务费的支付为现金(或电汇)。(1)、第三方(出资方)的投资或借款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的次日(第二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并结清全部信息服务费。(2)、甲方延迟支付乙方信息服务费,按第三方(出资方)资金存入甲方指定账户的第三日起,根据日 3%(百分之三)的比例支付滞纳金(以信息服务费的总金额作为计算依据)。甲方同意以甲方的全部资产作为应支付的信息服务费承担担保责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经乙方联系甲方与第三方(出资方)正式商谈投资或借款事项后,如双方当时未达成最终合同或协议,甲方叁年内不得越过乙方与第三方(出资方)继续商谈投资或借款事项,如有发生且资金到位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信息服务的全部内容,甲方必须根据本协议以上所有条款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额信息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