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劳动部《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对负责人、员工、临时工、农民工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第二章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第三条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 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党委书记)的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30 学时,其培训内容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制度、规程、规范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 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重大事故防范、 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 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典型事故安全分析。 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6 学时。第三章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 (包括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0 学时,其培训的内容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 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职业病危害预防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工伤保险政策、 法律、法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事故现场勘验技术, 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五条安全管理人员的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 学时,其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技术包括: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安全生产的新技术、 新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第四章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六条项目负责人(经理、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0 学时,其培训内容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制度、规程、规范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 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 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 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重大事故防范、 预防、减少安全风险以及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