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前准备工作程序1.目的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有序进行,保证工程如期开工。2.适用范围工程部监理的所有非零星工程施工前准备阶段。零星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参照本程序做好相应的工作事项。3.引用文件3.1 GFP4-6《设计变更控制程序》3.2 GFP6-2《施工分承包方选择控制程序》3.3 GFP9-1《项目总体计划控制程序》3.4GFP9-2《项目投资控制程序》3.5GFP9-6《给排水工程施工监理程序》3.6GFP9-7《电气工程施工监理程序》3.7GFP9-10《零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程序》GFI-GC-13《监理规划编写指导书》4.定义4.1 三通一平:三通指施工道路畅通,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接通;一平指场地已经平整。5.职责5.1 工程部有关技术人员参加施工图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会审, 工程部经理审核 《施工组织设计会审纪要》。5.2 工程施工副经理负责质量、进度和投资方面重大问题处理,拟订施工前准备工作计划,审核《施工图会审纪要》和《施工组织设计会审纪要》。5.3 项目施工负责人负责编写《监理规划》和项目监理的组织工作,负责办理《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和负责组织审核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和施工组织设计会审。5.4 各专业监理人员负责编写《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三通一平,负责施工环境调查,审核施工图及施工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准备工作。6.资格和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专业对口助理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7.程序7.1 监理依据:国家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红线图、方案图、初设图或施工图。7.2 工程部施工副经理确定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项目施工负责人根据 《项目总体计划》有效版本制定《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计划》(见GFP9-3-F1),并送工程部施工副经理审批。7.3 项目施工负责人按《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计划》根据GFI-GC-13《监理规划编写指导书》编写《监理规划》,各专业监理人员按计划编写《监理实施细则》,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经工程部负责人审核并盖工程部公章后生效。7.4 施工环境调查:是指对可能造成工程延期或费用索赔的施工环境尽可能进行实际调查和掌握,项目施工负责人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调查并填写《施工现场调查表》 (见GFP9-3-F2),调查主要内容如下:·设计阶段尚未发现,并在图上尚未示明的地下建筑物、地下管线。·工程占地范围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它建筑物。·施工前尚不能按时交接的工程与占地和有争议的工程占地。·施工中可能危及安全的建筑物及设施。7.5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