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2 年度黄浦江上游堤防专项维修工程6 标( 红旗塘右岸 ) 施工单位对自然灾害采取的预防措施上海浦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12 年 06 月 06 日施工单位对自然灾害采取的预防措施1.目的规范公司防范自然灾害的措施,减少自然灾害可能对顾客与公司造成的损失。2.范围适用于公司在管各项目。3.职责责任部门 / 岗位工作职责公司抗灾应急分队(见公司抗灾应急预案)指导防灾抗灾救援工作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应急措施, 现场指挥防灾抗灾救援工作公司行政部负责收集、 监控预警信息传播情况, 协调监督各部门应急措施实施情况所有人员有义务进行防灾抗灾救援工作向公司报告有关自然灾害的信息4.方法和过程控制4.1 公共预警信息的收集与发布4.1.1 公司行政部负责收集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公司每位员工从公共传媒获得自然灾害、流行性疾病等预警信息时,须第一时间通知公司行政部,行政部须对收集到的预警信息进行详细记录。4.1.2 公司行政部须对收集到的预警信息进行核实,经判断得知预警信息可能给公司和顾客造成影响时,应及时通过电话通知各项目监控中心或行政部,并通过公司邮件系统或发文等方式向公司全体通报,要求在半小时内通报完毕。4.1.3 各项目监控中心或行政部受理人应在《工作信息记录本》 上登记信息来源、时间和内容,并将接收到的预警信息即时通知本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将信息传递给本部门全体职员。4.1.4 台风或暴雨预警信号时, 行政部应每隔 2 小时查收一次最新信息, 如有变化即时向各项目监控中心或行政部通报,直至预警信号解除。 通报时须记录各部门接受信息人的姓名,接受时间。4.1.5 台风暴雨来临后,公司行政部至少每半小时了解一次最新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如有变化即时向公司全体通报。4.1.6 当气象台发布“绿色台风信号”或“黄色暴雨信号”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尽快通过小区广播、电话、电子显示屏、网络(业主QQ 群)、口头通知等有效形式将台风预警信息通知管理服务区域的顾客、施工单位等,提醒顾客及时将放置或悬挂在阳台、室外的各种物品收回到室内, 关好门窗,随时关注台风预警信息,注意人身财产安全。提醒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设备设施、材料进行检查、加固。对发布的信息必须进行登记。4.2 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的组织4.2.1 当气象台发布“绿色台风信号”或“黄色暴雨”信号,或灾害情况即将直接影响公司管理服务区域时,公司和各项目均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