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用品取样送检相关规定为加强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管理,提高安全防护产品的质量性能, 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住建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和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检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公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使用实际情况,对于施工现场“三宝”、消防用品、防护用品等作出如下规定:(一)安全网:每批次数量≤500 张的,见证取样送检数量为3张;每批次数量在 501-5000 张的,见证取样送检5 张;每批次数量≥5001 张的,见证取样送检 8 张。检测标准:《安全网》(GB5725-2009)标准。(二)安全帽:每批次数量≤500 顶的,见证取样送检数量为3顶;每批次数量在 501-5000 顶的,见证取样送检5 顶。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该批安全帽质量的检测报告原件,则只做以下必检项目: 耐穿透性、阻燃性。检测标准: GB2811-2007安全帽、GB/T2812-2006安全帽测试方法标准。(三)安全带:每批次数量≤500 条的,见证取样送检数量为3条;每批次数量在 501-5000 条的,见证取样送检5 条。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该批安全帽质量的检测报告原件,则只做以下必检项目:整体静负荷。检测标准:《安全带》 (GB 6095-2009)标准。(四)钢管:新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每批数量不超过750根,见证取样送检数量为每批4 根;新直缝电焊钢管每批数量不超过400根,见证取样送检数量为每批4 根。旧钢管 40 吨以下为一批, 40-100吨为二批, 100 吨以上,每 100吨增加一批,见证取样送检数量每一批为 4 根。每根钢管去掉端部10cm后再截取 40cm长一段;新旧钢管混杂按旧钢管标准处理。检测标准:GB/T228-2002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3091-2008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标准。(五)扣件:每批次数量在500 只以下的,见证取样送检数量为8 只;每批次数量在501-1200 只的,见证取样送检13 只;每批次数量在 1201~10000只的,见证取样送检数量为 20只;批量大于 10000只,按下一批抽样;直角、旋转、对接扣件分别抽样。检测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标准规范(GB15831-2006)标准。(六)漏电保护器: 1 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见证取样送检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