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货物运输合同鉴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交通部发布的现行《汽车货物运输规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签约方:托运人: (以下简称甲方)承运人: 苏州万隆华宇物流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第二条 托运货物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到达地、收货人以甲方每次托运货物时签订的一次性运输合同(运单)核定的货物起运地、到达地、收货人为准。第四条 货物包装包装方式: 1、甲方须根据以上约定,并以适宜保护货物原则的对其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包装,特别是甲方托运易碎类、易污染类、易变质等货物时,应自行提供适合运输的包装; 2、甲方应根据货物性质和运输要求,根据国家规定,正确使用运输标志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第五条 运输期限乙方承诺在双方约定确认的时间内按时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目的地。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1、运输方式: √保价运输。甲方同意乙方根据对所托运的货物保价金额的 4‰收取保价费。甲方选择货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托运的同一批货物每件之间价值不同,应分别保价并在合同上另行注明。不分别保价的,按保价总金额平均计算出每件货物的保价金额,其中每件货物内装有小件的,按单件货物保价金额和内装数量平均计算出每小件货物的保价金额。对于价值较高的货物,保价费收取标准可以另行协商。非保价运输。2、运费:以每次托运货物时签订的一次性运输合同(运单)核定的价格作为双方结算运费的唯一依据。运单所核定的价格以双方共同确认的运费价格表(详见附件 1)为计算依据。3、运杂费:(1)提货费收取标准: 按天地华宇服务收费标准收取(详见附件 2 ) (2)送货费收取标准: 按天地华宇服务收费标准收取(详见附件 2 ) (3)单件大件货特服费收取标准: 按天地华宇服务收费标准收取(详见附件 2 ) (4)其他运杂费收取标准: 按天地华宇服务收费标准收取(详见附件 2 )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合同期限内,甲方月运费总额未达到 元,乙方将保留对运费价格表(附件 1)的调价权。5、乙方仍保留随时颁布新的价目表及对附加费(包括燃油服务费)修改的权利。乙方将至少提前三十(30)个公历日通知对收费的任何变更,或任何修改、修正或停止。第七条 运输费用的结算 1、甲、乙双方结算运输费用的结算方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