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贵金属交易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贵金属交易协议(个人客户)(2024 年版)甲方:客户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协议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协议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
为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特提请甲方对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内容予以充分注意
第一条 定义本协议所称账户贵金属交易指甲方在乙方规定的交易时间内,通过乙方电子银行或营业网点,实行只计份额、不提取实物贵金属的方式,与乙方开展的以人民币或美元买卖账户贵金属的交易
第二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甲方自愿申请开办账户贵金属交易,经乙方同意后,享有如下权利:1
甲方有权要求阅知乙方制定并最新发布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贵金属产品介绍》(以下简称产品介绍,见附件一)、《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贵金属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见附件二)等规定
甲方有权根据《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的要求,向乙方提交账户贵金属交易指令,通过乙方账户贵金属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查询相关账户余额变动情况或划转资金,以及按乙方规定申请办理账户贵金属交易的注销手续
(二)甲方义务1
甲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在申请开办账户贵金属交易时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合法、真实和有效的身份证件
甲方申请开办账户贵金属交易前,应接受乙方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和产品适合度评估,符合相关风险等级要求的,方可申请开办
甲方应在乙方开立个人多币种借记卡或结算账户活期存折,并签署本协议
甲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应充分了解账户贵金属产品的特点及相关风险,仔细阅读并承诺遵守《产品介绍》和《交易规则》的全部内容,同意且有能力承担上述风险造成的后果
甲方在乙方电子银行渠道办理账户贵金属交易,应办妥乙方电子银行相关注册手续,并遵守电子银行渠道的相关规定,熟悉通过电子银行渠道买卖账户贵金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