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托协议书 协议编号: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办甲方指定车辆相关手续,具体明细如下(代办事项√即可):O 旧机动车过户O 旧机动车提档O 汽车保险 O 车辆年审 O 旧机动车车辆信息变更 O 车辆违章(不涉及扣分)特签定本协议
一、委托办理事项具体要求:1、甲方需将代办车辆相关手续及其他详细资料提供给乙方
资料明细如下:a、合法有效的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b、有效期内的车辆保险保单原件,原件丢失的,可提供抄件;c、合法有效且经双方签字的车辆买卖合同2、乙方需依据甲方提供的车辆详细资料,按时办理上述车辆委托事项
中间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双方约定自车辆交付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甲方指定车辆手续并交付至甲方,车辆如涉及变违章处理、信息变更等项目每项目增加 1 个工作日
二、代理服务费A 类车辆:票据费用基础上每辆车收取 100 元过户、提档服务费,注:车辆手续正常,无需补办、变更等,且买卖双方能配合至现场;B 类车辆:票据费用基础上每辆车收取 200 元不到场费用以及 100 元过户、提档服务费,注:车辆手续正常,无需补办、变更等,买卖双方人不到场提供有效证件原件;C 类车辆:票据费用基础上每辆车收取 400 元车辆服务费以及 100 元过户、提档服务费,注:车辆手续需补办、变更等,如车管所要求必须原车主到场时,原车主需配合
D 违章办理:票据费用基础上每单收取 30 元服务费
三、服务费支付方式该服务费为办理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
四、争议解决方式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乙双方若出现争吵,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乙方所在地法院进行仲裁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协议期内,如甲方向乙方提出委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