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甲方: 广州市宝旅旅行社有限公司乙方: 广州森和旅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为明确甲、乙双方合作的各项权利和业务,保证双方的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后,就甲方租用乙方旅游汽车之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因旅游业务开展之需要,根据团队情形向乙方不定期租赁各类型旅游汽车,乙方在第一时间要优先确保甲方的用车要求
2、甲方根据本公司团队需要,优先租赁乙方的车辆、并提前 1 天以上(特别情况除外)将用车计划(时间、车型、人数、接送地点)传真给乙方
乙方应及时给予确认,并确保计划内容的执行
3、甲方负责支付用车过程中的停车费、路桥费(另有约定除外
)并负责组织客人的乘车安排,用车过程中,甲方不能有兜客、超载行为,否则乙方有权拒载
4、甲方须提前 1 天以上通知乙方须接团的地点、时间及导游的联系方式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须保证接团车辆具备旅游用车的所有合法营运手续,同时保证所提供车辆的每个座位均购有 10 万以上车乘保险
若在行程中车辆发生交通意外导致乘客伤亡,由乙方依法承担其全部责任,同时要负责甲方乘客的相关保险理赔事宜,确保保险公司根据有关保险条例给予及时赔偿
2、乙方根据甲方的租车计划负责安排车辆,同时派出的司机必须具国家合法资质,严格按租车计划要求进行派车,不得随意更改甲方的租车要求,征得甲方同意者除外
3、乙方应在甲方团队出发前 1 天以上将所提供车辆的车牌号码、车型、司机姓名、手机号码等通知甲方
出团时,司机须按指定的时间提前 10 分钟抵达现场,保持车辆的清洁
同时乙方司机须按甲方规定的线路行车,团队运作过程中的油费、车辆发生故障时的维修费用、坏车时的换车费用、司机违反交通规则和因车辆证照问题被处罚的费用及司机的工资、补助费等由乙方负责,另司机不得强行索取小费
4、乙方须保证所派车司机着装干净,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