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水汽车间巡回检查制度ZY/HHS-7
0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增强工艺值班人员的责任感,仔细进行设备巡回检查和现场管理,不断提高工艺人员对设备健康状况的掌控能力和提高巡回检查质量,确保车间所属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和安全、环保全面受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水汽车间各工艺岗位所辖所有设备(包括新改建和扩建项目)
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三条 车间工艺和设备值班人员应根据设备系统运行特点和各环保排放控制点的分布情况,根据各岗位巡回检查路线图及设备点检表:对重点设备根据检查项目、检查部位、检查重点、检查周期、注意事项、责任人、记录及设备卫生清扫进行现场巡回检查,并做好巡回检查记录
第四条 巡回检查必须由规定的操作人员和值班人员执行,不得由实习人员、学徒工、派遣工或其他人员代替
第五条 巡回检查及时,应随身携带必要的检测仪器和工具(如手电筒、听棒、振动表、测温枪和其他检测工具等),检查中应仔细、细致,有重点的根据运行特点看、听、摸 、闻、试,但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
第六条 巡回检查周期:巡回检查正常情况下要求每隔 1 小时巡回检查一次,特别情况下根据车间具体规定执行
第三章 巡回检查的内容及重点及具体要求第七条 工艺、保全值班人员巡回检查内容:1、运行方式改变时操作过的设备
2、所辖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各项技术参数的巡检检查以及异常情况的处置检查
3、检查所做的各项安全和防护等措施
4、班中缺陷消除后的设备运行情况
5、运行参数异常设备的重点巡检监控
6、防火检查;车间下发的临时需要监控设备的重点检查
7、车间所辖界区的环保控制情况检查
8、保全人员在正常情况下,每日上午对各自分管的设备巡检一次;如外泵出现故障或生产所需,由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巡检
1 / 4下载后可任意编辑9、车间各岗位各类物资的保管和存放情况检查
10、外来人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