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货运代理三方协议 合同编号:签订日期: 签约地点:货物委托方(甲方):XX 公司货物使用方(乙方):货物代理方(丙方):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平等协商,就丙方作为甲方 (货物名)的货运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丙三方共同信守
一、代理协议下的货物品名、品位、规格船名数量 (货物名)(具体货品同进口合同 (合同编号)项下约定一致)二、甲方义务与责任1、 甲方应在船舶到港前以书面形式将船名、船型情况通知丙方,并在船舶抵港前 2 个工作日将报关报检资料等提供给丙方
2、 对协议项下货物的储存有特别要求,甲方应在货物到港前向丙方说明必要的储存注意事项
3、 货物出库前,甲方应将书面提货单传真至丙方,以便丙方做好出货的准备工作;甲方提供的书面提货单必须盖有 XX 公司提货专用章
4、 甲方对货物的质量、数量不承担任何责任
货物到港后,有关货物的质量、数量异议由乙方、丙方自行解决,甲方尽力予以协助
三、乙方义务与责任1、 按本协议的规定向相关方支付由其承担的各项费用
2、 乙方承担货物在存储过程中非甲方、丙方原因造成的品质和数量问题及其后果
3、 在乙方付清所有货款、税款及相关费用之前,甲方保留合同项下的货物,乙方对该批货物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挪用和调拨、抵押或进行其它的处置行为
四、 丙方义务与责任1、 负责本协议项下货物在港口的全部接卸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抵港后及时与港务局、船代等有关单位联系,安排好靠泊、接货、卸船、短驳等事宜
2、 负责货物在港口的报关、报验、申报运输计划及发运工作;并于卸货后 30 天内将正本商检证书、正本报关单、退/补税单等交给甲方
3、 货物卸港时,丙方应派人 24 小时现场监督卸船,如发现货物有质量或数量上的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甲 、乙双方
4、 确保抵港货物原船原转,不能与其他货物混堆;确保货物卸船后全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