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华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绩效考核办法1
1 制定目的为了对干部、职工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进行客观评价,达到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在册人员
试用期人员不参加本考核
3 权责单位(1)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 管理单位人力资源部为本办法管理单位
5 考核机构(1)公司考评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组成
(2)部门考评小组由部门经理和主管以上人员组成
6 考核权责(1)部门经理(含经理)以上职务人员,由总经理直接或授权有关部门进行考核
(2)主管及部门副经理由部门经理考核,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非计件员工由部门主管负责初考(无主管领导的岗位,由部门经理直接考核),部门经理复考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计件员工按部门月度绩效考核执行,由部门经理考核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1 考核区分考核分月度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
2 月度考核(1)考核统计周期为自然月度周期,月度考核于次月 1 日~5 日进行
每月15 日之前(含 15 日)试用期结束的员工参加月度考核
(2)月度考核主要依据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能力及态度进行考核
绩效考核表于每月 10 日前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3 半年度考核(1)每年初 7 月 15 日前进行上半年度的考核
(2)考核步骤同月度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依据月度考核记录,对公司贡献程度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培训成绩纳入考核
(4)考勤纳入考核
(5)进公司不满四个月的人员不参加半年考核
如有成绩特别突出或特别岗位的人员需要奖励,由部门经理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 年终考核(1)每年初 1 月 15 日前进行上一年度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