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针对沟门口煤矿井下地质条件实际情况结合采煤质量标准化标准,为保证采煤工作面的顶板支护强度,强化顶板管理质量,确保采煤工作面顺利推动,特制定如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
望仔细贯彻执行
每采煤班组设立专职工程质量验收员,负责采面工程质量的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
矿各级管理人员及时监督采面工程质量,工程不合格必须实行措施进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3、采煤工程质量必须按《作业规程》及《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管理
4、各种风、水管、电缆、小线等必须吊挂整齐
做到巷道文明干净
5、巷道必须做到“五无”、“三标准”、“两畅通”,及: 1)无淤泥、无积水、无杂物、无浮煤、无浮矸; 2)材料码放符合标准、电缆吊挂符合标准、机电设备摆放和使用符合标准; 3)巷道畅通、水沟畅通
6、出现下列工程质量问题,矿业务部室有权对责任单位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做如下处罚: 1)工作面如遇做超前缺口时必须做超前缺口,如发现没做的按每个缺口 200 元罚款
1)柱距超过规定值±100mm 的,罚 10 元/棵; 2)排距超过规定值±100mm 的,罚 10 元/棵; 3)铰接顶梁上空顶接顶不严的,罚 20 元/架; 5)特别支护不全的,罚 10 元/棵; 6)出现倒悬臂梁的,罚 20 元/棵; 7)支护出现迎山过大或退山的,罚 10 元/棵;8)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要求的,罚 20 元/棵; 9)未拉线打柱、柱子打设不直的,罚 200—500 元/次; 12)端面距超过规定未采区措施的,罚 50 元/棵; 13)工作面缺梁少柱,罚 20 元/棵; 14)出现空载柱,罚 10 元/棵; 15)上、下出口不畅通,罚 200 元/处; 17)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未按规程打到位的,罚 20 元/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