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采矿权协议出让合同出让人: (甲方)法人代表:受让人: (乙方)法人代表:为了法律规范全旗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砂、石、粘土(小型及以下规模采矿权设置工作),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矿山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采矿权配置的市场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正、有偿、合法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旗国土资源局经***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于 年 月 日 出让 采矿权一宗,开采矿种 第二条 采矿权设置地址
出让地块位于 ,总面积 平方公里(小写 平方公里),保有储量为 万吨
标高从 米至于 米,其坐标为: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储量级别分为 332,333,334,即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和预测的资源量
第三条 价款
人民币 万元(小写 万元)本价款仅为采矿权价款,不包括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临时土地占用费等其它费用,采矿权价款第一年交 万元,其余分 年交清
第四条 价款给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交付采矿权价款
第五条 采矿许可证办理
乙方应该在 30 日内提供开发利用方案、工商营业执照、环境评估报告、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和等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必须资料,甲方在乙方提供资料齐全 40 日内办理采矿许可证
第六条 开采期限
开采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至 年 月 日
期限届满,不再办理延续手续,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该协议出让地块成为国家依法收归的国有矿产地
第七条 矿山建设
乙方取得采矿权后,一年内必须进行矿山建设,无正当理由在一年内不进行矿山建设或不向登记机关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甲方不返还价款并按法律规定重新出让,进行该地块资源的二次配置
第八条 特别情形
因特别情况,如社会利益事业的需要,国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