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 程 名 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 同 编 号:( 总) TYGC (分) J0 签 定 日 期: 2024 年 月 日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 庆 市 建 设 委 员制定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 工程概况(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户型: (三)工程套内施工面积: (四)工程承包方式,实行下列第 种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材料(见附表二和三)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二)
(五)工程期限 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六)工程价款(见附表一):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其中:直接费: 元, 设计费: 元, 管理费: 元
(七)合同签订生效后,若要变更施工内容、材料或实际工程量增减,工程价款按实结算
(八)乙方提出的工程报价,不得故意漏项、缺项
在甲方未对施工项目进行变更的前提下,竣工结算价的增幅不超过第一条(六)款所约定工程价款的5%,超出5%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二、 工程设计(一)本工程由 设计,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一式 份
(二)设计施工图纸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法律规范要求,经双方签字认可,将会审意见记载于附表四内
(三)施工图纸所标示项目与工程报价表所列项目有差异或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