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钢材供应三方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签署地: 为保证泗泾颐景园二期三标项目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合理降低工程成本,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丙方负责泗泾颐景园二期三标项目工程的所有钢材采购供应工作,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如下合同:甲 方: 乙 方: 丙 方: 一、商品名称、价格条件:商品规格名称品牌等级暂定数量(吨)暂定单价(元/吨)总价(万元)合同暂定总价(大写):人民币 特别说明:1、本合同商品特指甲乙双方用于 使用的钢材(均指西本信息价中的优质品)。2、钢材单价包含丙方提供产品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生产、运输、调转、卸货、利润 、税金等)。3、以上数量均为暂定数量,合同结算数量以甲乙双方及其指定单位实际接收货物总量为准;4、丙方须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类发票。二、商品规格、数量:1、丙方按甲乙双方每月发出的订货通知单上注明的钢材规格、数量及时间进行发货。2、本合同中丙方提供的 必须是西本信息网站认定的优质产品。品牌指定为: 。3、如因市场原因,丙方无法供应以上品牌的优质品时,须提前 5 日向甲乙双方提出书面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申请,经甲乙双方认可后方可以其他优质品替代进行供货,钢材价格以双方确认价格为准。丙方以其他优质品替代供货的,整个工程钢筋的替代品牌总数不超过三家。三、订货及发货:甲乙双方每月根据项目施工进度提前 10 天向丙方订货,丙方根据甲乙双方订货单中的钢材数量、规格型号及相关要求准备货源,并在甲乙双方订单中指定的送货日送货至 施工场地。 四、价格及结算方式:乙方向丙方采购钢材优质品价格按下表执行:钢材品种单价定价日 西本价上浮 10%指定 1、10、20 日为价格结算日期(遇节假日相应顺延,依此类推),其中 1~10日(含)发货价格以 1 日西本价为基础;11~20 日(含)发货价格以 10 日西本价为基础;21~30 日(含)发货价格以 20 日西本价为基础。西本价上浮 10%西本价上浮 10%甲方向乙方采购钢材优质品价格按下表执行:钢材品种单价定价日(西本价上浮 10%)/0.92指定 1、10、20 日为价格结算日期(遇节假日相应顺延,依此类推),其中 1~10 日(含)发货价格以 1 日西本价为基础;11~20 日(含)发货价格以 10 日西本价为基础;21~30日(含)发货价格以 20 日西本价为基础。(西本价上浮 10%)/0.92(西本价上浮 10%)/0.92西本信息价查询网址 h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