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锅 炉 房 施 工 合 同甲方:伊犁尧柏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陕西省兴汉建筑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伊犁尧柏水泥有限公司锅炉房。1.2 工程地点:伊宁市英也尔乡界梁子牧场。1.3 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本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为锅炉房土建结构、建筑、给排水、采暖、照明施工。锅炉、水泵、电气控制箱、阀门、水箱、管道等热力系统的材料采购及安装不在本合同施工范围内。1.4 技术要求:建筑装饰装修部分具体做法为:锅炉房内为水泥砂浆地面及踢脚线、墙面及天棚为水泥砂浆压光;休息室及泵房内为水泥砂浆地面及踢脚线、墙面及天棚为白色乳胶漆;外墙水泥砂浆压光后做两遍防水涂料;屋面做 2 道 3+3 厚 SBS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窗 户 选 用 中 材 型 材 60 系 列 平 开 窗 ( 含 纱 窗 、 中 空 玻 璃 为5+6+5mm);室内门选用普通钢制门、锅炉房大门更改为 3.0m*3.3m钢大门;电气灯具及插座均选用普通品牌,穿线管及电线均达到国标要求; 第二条 施工工期开工日期:2024 年 9 月 30 日竣工日期:2024 年 10 月 25 日合同总工期为 25 天,开工日期具体以甲方进场通知日期为准,因不可抗力影响或甲方调整工作内容时工期可予以顺延。第三条 施工及验收标准本工程验收标准执行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办法4.1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纳包工包料方式承包。4.2 合同价款:本合同为固定含税总价合同,合同总价款为壹拾贰万零肆佰陆拾元整(¥120460.00 元)。具体计算方法为:锅炉房施工单价 1750.0 元/m2(建筑面积为 54.107m2);休息室及泵房施工单价为 1350.0 元/m2(建筑面积为 19.093m2)。4.3 本合同价款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受市场因素调整和变化。4.4 付款办法及时间:本工程无预付款,按进度付款,基础±0.000 以下施工完成付合同总价款的 20%(即 2.4 万元),主体封顶付合同总价款的 40%(即 4.8 万元),装饰装修、给排水、采暖及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照明完工付合同总价款的 20%(即 2.4 万元),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工程结算税票,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97%,剩余 3%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