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阿尔卡迪亚 锦园、绣园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聊城市阿尔卡迪亚小区业主委员会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廊坊荣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聊城市物业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阿尔卡迪亚 锦园、绣园实行专业化、法律规范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及严格执行壹级服务标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阿尔卡迪亚 锦园、绣园 座落位置:建设东路 51 号 占地面积:锦园: 98925 平方米 绣园:339 1 2 平方米 建筑面积:锦园建筑面积:2 20249 平方来、绣园建筑面积:84684 平方米 电梯品牌:富士达 电梯数量:锦园:94 台、绣园:46 台 物业类型:商住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采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供暖、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第六条:本物业建筑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
)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本物业建筑规划红线内的所属配套设施(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