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喜团网(www.xituan.com)业务代理协议书 (非独家代理)协议编号: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_ 月_ _ 日在 签署:甲方:上海亨融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团网 www.xituan.com)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 80 号(麦德龙商场 2 楼)邮政编码:202402电话: 021-54930585传真: 021-54939011联系人:张涛乙方: 公司/个人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系人:鉴于:1) 甲方作为上海亨融实业有限公司独立运营网站,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电子商务平台,正在运营覆盖本协议项下地区的电子商务,并希望进一步开拓电子商务业务市场,向更多客户提供相关服务;2) 乙方是依法设立或合法公民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和个人,具备代理本协议所约定业务的能力,并希望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代理服务。据此,甲、乙双方经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本协议项下电子商务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一、 声明及承诺1.1甲、乙双方特别同意并声明:甲、乙双方作为独立合同主体,将依法妥善履行其在第 1 页 共 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1.2乙方保证,乙方具备作为本协议项下甲方授权的电子商务业务的指定渠道代理商,从事相关代理活动所必需的能力和资质。乙方同时承诺,将在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权利义务范围内,最大限度保障甲方合法利益,并全力配合甲方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1.3乙方承诺接受甲方为法律规范与本协议项下代理业务相关的各项事宜而制订的业务制度、服务规章、资费标准、宣传方案和优惠政策等法律规范性要求(以下简称“法律规范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五),同意甲方拥有自主修正上述法律规范性要求的权利。同时,乙方保证将自觉执行甲方制定的上述法律规范性要求及其修正。1.4乙方同意,甲方修正后的上述各项制度、规章及其相关各种信息,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签收之日起生效。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未予签收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所通知事宜自上述期限到期之日的次日起生效执行。二、 代理业务、代理区域及代理事项2.1甲方在此指定乙方为甲方 餐饮、娱乐、休闲、美容、保健、旅游、酒店等其他相关业务 (以下简称指定业务)的渠道代理商,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在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代理地区内,为甲方代理进行指定业务的渠道销售及宣传推广等在本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