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非耕土地租赁合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快村集体经济进展,繁荣地方经济,根据村委会2024 年 3 月召开的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村南等部分荒坑、荒沟等非耕地承租”的决定,就部分荒坑、荒沟等非耕地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对外出租,承租人可以为本村村民,也可以为有承包能力的外村人,现就租赁事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租赁方式:实行公开的招投标方式,乙方竞标获得承租资格
二、乙方共租甲方非耕地 亩,四至分别为:南临 西靠 东边 北部 租给甲方使用
三、租赁期限:乙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承租至 2043 年12 月 31 日,租期为 30 年,四、 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后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租金 元
前三年一年一交,以后每五年一年一交,最后七年一次性交付
五、合同生效后,甲方负责架设动力及照明线路和自来水引入设施,其费用有甲方承担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六、在租赁期间,国家占用该租赁土地的一部分或全部,国家支付的占用被租赁土地以上的所有赔偿金归乙方所有国家占用的对土地赔偿归甲方所有
甲方必须退还国家占有部分的乙方已交租金,如占用一部分,剩余部分按原合同继续履行
七、甲方确保乙方在租赁期间内,道路畅通、供电畅通,不论任何情况停电造成损失甲方赔偿,假如堵路、停电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根据本合同十二条第①、②款执行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治安纠纷等问题,甲方负责处理,如问题重大可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九、租赁合同签订后 日,把该租赁土地移交乙方使用,乙方在该土地上,可以建设厂房等设施
甲方不得干涉制止乙方经营
十、甲方确保乙方在租赁土地期限内只收取土地租赁费,不再取任何费用(如卫生费、治安费等)
但是电费水费除外
十一、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可以把租赁的土地一部或全部转租他人使用
第二承租人行使乙方相同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