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工安全协议书甲方:郑州铁路局洛阳供电段乙方:洛阳地龙非开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为确保施工期间营业线铁路交通安全,据《铁路法》、《合同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郑州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施工项目及内容:1、施工项目:洛阳铁路地区 10KV 供电能力加强顶管工程2、施工内容:洛阳客车整备所院内过股道 2 处顶管、陇海线 K693+380- K693+600 下 行 护 网 外 1 处 、 陇 海 线 K692+700- K692+900 处 、 K693+200- K693+400 处、K693+900- K694+100 处,洛阳站一站台东西头各 1 处,共计 8 处
二、施施工场地段:洛阳地区
三、施工期限:2024 年 5 月 8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四、安全防范内容:电力设备稳定及行车安全
五、乙方应负责任和义务:1、乙方施工前应按营业线施工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报书面施工组织、安全措施,并经甲方核准后方可施工
2、乙方人员应经安全培训合格方准上岗
乙方对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要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时间组织施工,施工中要仔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方可施工,甲方应在施工前两天通知甲方
3、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设备损坏或造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有关规定作业,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人身损害,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顶管作业人员要严格劳保穿戴,统一穿着防护工作服
6、在铁路路基下进行顶进施工,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要对顶进情况进行不间断监测,每顶进 80cm~100cm 对顶管作业附近地面进行观测,发现异常情况要停止施工,并预防侵入铁路限界
7、顶管开挖的工作坑乙方应设立防坍塌支撑,防止坑壁坍塌事故的发生
工作坑周围必须树立明显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