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作意向协议书湖南省柳林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开发汨罗江湖洲地荷花种植项目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双方:甲方:湖南省柳林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湘阴县铁角嘴镇柳江村,法定代表人:刘中朝乙方:增修学;身份证号码:第二条 项目合作内容双方自愿共同组建团队,合作开发荷花种植项目,该项目位于:汨罗市 ,项目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根据实际经营能力,可逐步拓展经营范围
第三条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 200 万元
甲方投资 万元,其中负责引进的荷花品种和技术投资折合人民币 万元,现金投资 万元
乙方投资 万元
(鉴于乙方已设立合作社开展荷花种植项目,乙方以其投入为限对本项目出资,由甲乙双方签字审核,确认其投入金额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条 甲方责任与义务1、甲方须根据本协议约定为本项目提供技术及进行技术开发,2、甲方须按本协议约定如实履行出资义务
第五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与项目当地乡镇、村组或村民的有效土地、水面流转合同,土地范围为 3000-5000 亩,期限为 50 年;2、乙方负责办理当地政府同意土地流转及该项目荷花种植涉及到的行政许可批文; 3、乙方负责协调镇、村、组各级地方关系,搞好项目周边人文、地方环境及安全保卫工作等
双方均承诺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遇到项目重大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 项目核算及利润分配此项目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项目会计由甲方指派,出纳由乙方指派
双方可随时查看项目的财务帐目并提出意见
双方共同经营,根据股份比例在每个会计年度后一个月内分取红利
项目债务根据各人股份额度比例负担
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作人承担
在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