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铁路客运专线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保证铁路客运专线优质、高速、低耗、安全地完成,统一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根据铁建设【2000】95 号《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调查与设计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施工组织设计是以施工项目为对象进行编制,并用以指导其建设全过程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的综合性文件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编制,严禁边施工边编制或施工完毕后补编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就应作为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纲领性技术经济文件
第二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第五条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全线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铁道部审批
第六条施工单位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本标段的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组织修改后报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单位审批
第七条铁路客运专线单位工程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单位拟定的控制、重点工程、1000m 以上的桥梁(或特别结构大桥、深水基础桥梁)、3000m 以上的隧道(或特别地质条件的隧道)、不良地质路基和特别地质路基、无碴轨道工程、土石方大于 100 万 m3的站场单位工程其,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审批
一般控制工程、100m 以上的桥梁、1000m 以上的隧道及路基工程,由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驻地指挥部审批
其他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单位审批,报建设单位驻地指挥部核备
第八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程序和编制人员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
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应具备较高深、全面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施工及管理经验;2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项目经理和企业技术管理部门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3
合法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分包单位编制和审核,并报总包单位审批;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