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文件建标[2001]196 号关于发布《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我部对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改革的要求,由我部标准定额司组织编制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已经审查,现予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同时停止执行。 《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由天津市建委负责解释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 年 9 月 15 日200 1 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摘要) l 总则 1.0.1 为适应全国统一建设市场的需要,统一机械分类,规格型号划分,机械编码,机械台班费用组成及计算方法,加强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制定本规则。l.0.2 本规则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简称各地区(部门)编制本地区(部门))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2 施工机械分类及机型规格划分 2.0.l 施工机械应统一按下列十二个类别划分: 1 土石方及筑路机械; 2 桩工机械; 3 起重机械; 4 水平运输机械;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5 垂直运输机械; 6 混凝土及砂浆机械; 7 加工机械; 8 泵类机械; 9 焊接机械; 10 动力机械; 11 地下工程机械; 12 其他机械; 2.0.2 施工机械的编码由 5 位数组成。前 2 位为机械类别号,后 3 位为机械的顺序编号。 2.0.3 施工机械的机型按其性能及价值可分为特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类。 2.0.4 各地区(部门)应根据本规则“附录 A 基础数据”中统一的施工机械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机型及编码编制本地区(部门)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本规则附录 A 中未包括的施工机械项日,各地区(部问)可根据本规则机械类别的划分原则,结合本地区(部门)实际进行补充。3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费用组成 3.0.l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 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 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 常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 安折费及场外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