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 年 3 月 17 日通过
立法目的是为了法律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了解) (一)行政处罚的含义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二)行政处罚的特征 1.行政处罚由法定的国家机关和组织实施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经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也可以实施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法的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的对象,亦称行政管理相对人
在实施行政处罚时的行政相对人,是指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受行政制裁的人
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行政处罚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实施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4.行政处罚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实施 《行政处罚法》要求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主要有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
(三)行政处罚的原则(了解) 行政处罚的原则,即行政处罚遵循(多)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与(多)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建设工程网校 http://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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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 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重点) 5 项权利: 1.陈述权;2.申辩权;3.复议权;4.诉讼权;5.索赔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