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工程质量检查、评定、验收制度 第一条: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制度1.技术质量处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常常性的质量检查,以掌握集团公司各项目部施工质量情况。主要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工序交接、操作方法,以及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技术交底。2.建立班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相互结合的检查制度。对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工序、工程部位,每个分项工程均要实行质量检查,项目部质检员及时填写质量评定表,技术员组织分项质量评定,并核定等级。(附:项目部班(组)互(交接)检记录表) 3.一般工程项目以班组自检、交接检为主,不定期抽查为辅,体量较大、高层、结构复杂等重点工程,除班组仔细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外,技术质量处对一些分部分项工程的重要环节、工序部位进行检查指导。 4.项目部质检员的工作重点是检查施工班组的操作质量,对工序交接跟班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留隐患。 5.分部工程质量应由项目部技术员组织评定,由技术质量处核定等级。 第二条: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施工员放线,技术员复线,报请规划部门验线合格后开挖。基槽(坑)挖至设计标高,经自检合格后,通知技术质量处验收。然后会同业主单位、地质单位、质监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到场验收(包括设计标高、土质情况、轴线、几何尺寸),并在《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验收(综合)表》上签字。资料员及时办理隐蔽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即基础施工。2.基础工程施工至±0.000 自检后,回填土前,报请相关部门验收认可,资料员及时办理隐蔽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即主体施工。 3.钢筋工程以及其它重要部位的隐蔽验收,必须由技术质量处组织业主单位、质监部门、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签字,预埋电气管线、上下水管、铁件和预留洞(槽)等隐蔽工程由项目部会同业主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参加验收,并办好隐蔽验收记录。 4.主体分部工程结构完工后(包括室内电气管线、上下水管、门窗框安装、样板间(套)全部施工完毕),及时通知技术质量处组织项目部人员对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核定质量等级。然后会同业主单位、质监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到场验收,并在《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验收(综合)表》上签字、核定等级。 5.主体分部工程结构验收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5.1 审查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5.2 检查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 5.3 检查样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