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办法 久党发(2012)17 号 中共 xx 乡委 xx 乡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 各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乡党委、政府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班子及其成员和各级干部的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它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现将对全乡领导干部以及基层站所负责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内窨
1、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住务,阶段性目标以及具体措施
2、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规定 XX 县区委的安排,确实抓好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工作
3、认真查办各种违纪违法案件,严肃党纪政纪
4、按照纠建并举的方针,确实加强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5、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政纪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政自律的自觉性,增强法纪观念
6、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保证党的路、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洼律、法规、政令的贯彻执行
二、党委的责任 党委要对本乡的党风廉政建没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1、按照党中央 XX 县区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乡的实际,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作出解决
2、及时审批呈报管理范围内的案件查办工作
3、决定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年度或阶段性工作目标
4、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三、党委书记的责任 党秀书记要对本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1、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