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 气 公 司 机 构 和 职 责 燃 气 管 理 模 式 系 列 文 件 之 二 燃 气 管 理 模 式 系 列 文 件 之 二 燃 气 公 司 机 构 和 职 责 (试行) 新奥燃 气 控股有限公 司 二00二 年九月 燃 气 公 司 机 构 和 职 责 第 1 页 共 22 页 燃气公司机构和职责 燃气管理模式系列文件之二 燃气公司机构和职责 按职能域划分,燃气公司共有二十项基本职能:市场开发、工程设计、工程预结算、场站建设、管网建设、管网运行、客户服务、物资供应、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计划统计、技术管理、设备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消防保卫、行政管理、办公管理、综合管理、党群工作。其中前八项职能为业务工作职能,后十二项职能为管理工作职能。每一职能对应的职责参见附件 3《燃气公司基本职能》。根据不同的城市规模、不同的企业规模和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燃气公司设立不同的组织机构,行使上述职能。 一、典型的组织机构 燃气公司典型的组织机构有项目部、四部一室、七部一室、八部一所一室、十一部一院(所)一室,其对应的城市规模和用户规模如表 1所示,其对应的部门和职责见附件 1《燃气公司典型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表 1 燃气公司典型的组织机构 序号 典型组织机构 对应城市规模和用户规模 1 项目部 小城镇(含单纯供气项目、小区燃气项目),管理半径≤50公里 2 四部一室 中小城市(人口≤30万),用户数≤3万 3 七部一室 中等城市(人口>30万),用户数>5万 4 八部一所一室 大中城市(人口>60万),用户数>10万 5 十一部一院(所)一室 大型城市(省会城市或人口>120万城市),用户数>20万 二、新项目机构设置方法 燃气新项目,前期可以按照项目部运作,根据业务发展和用户规模逐步增加部门设置。其过渡性组织机构可以参照附件 2《燃气公司过渡性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选择合适的模式。其最终确定的模式应是表 1所列的典型的组织机构。 燃气公司机构和职责 第 2 页 共 2 2 页 燃气公司机构和职责 燃气管理模式系列文件之二 三、并购、合资项目机构设置 并购或合资建立的燃气公司,其组织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典型的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参照下述原则,进行适当调整: 1.中小城市 非管输燃气业务(如瓶装液化气)较多,其组织机构可按“五部一室”运作。非管输燃气业务,要么逐步萎缩,要么相对独立运作。 2.中等城市 虽然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