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集成类项目管理流程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制定 文档修订记录 *状态:A——创建,M——修改,D——废除 版号 状态 变更人 变更内容 批准人 批准时间 系统集成类项目管理流程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系统集成类项目的流程管理,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流程
本流程适用于公司所有系统集成类项目
一、 立项申请流程 1、集成类项目在正式启动前必须先书面填报《系统集成类项目立项书》
立项申请由负责该项目的销售人员发起,对项目可行性与预计的售前费用等进行说明,报部门经理审核后,成本总监审批售前销售费用,分管销售总监批准立项,特殊项目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2、集成类项目的立项权原则规定如下: (1)公司总经办成员有集成类项目立项权; (2)市场部及客户服务部的销售员工有集成类项目立项权; (3)技术服务部主管级别以上员工有集成类项目立项权
3、《系统集成类项目立项书》经分管销售总监或总经理批准后,销售人员需将文档原件交给商务拓展部存档,同时将复印件抄送给财务部,作为项目售前费用财务记录和监督的依据
4、财务部每月对批准立项的项目进行费用统计分析,月底向成本总监、总经理汇报项目费用支出情况
5、《系统集成类项目立项书》的填报内容要求如下: (1)销售人员必须填写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间、项目编号(公司立项系统中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客户单位名称、单位地 址 以及主要联 系人、项目功 能 简 介 、项目预计合 同金 额 、客户项目资 金 情况、项目预计成功 率 、项目预计合 同签 订 时间等内容信 息
二、 售前支持流程 6、项目立项批准后,需要售前技术支持的,由负责该项目的销售人员提交其部门经理签字后的《售前支持工作协调单》到技术服务部
技术服务部根据项目情况,拟定项目技术售前负责人或售前团队,报技术团队负责人批准后,由售前负责人启动项目售前工作
7、《售前支持工作协调单》一式两份,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