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 线路工程施工记录表格 填写说明 一、 总的说明 1 根据《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5168—2002)附录A、B(规范性附录),线路工程检查记录共2种表格形式,检查及评级记录共22种表格形式。原则上,检查记录不进行质量评定,检查及评级记录须进行质量评定,检查记录、检查及评级记录均须归档移交。 2 根据江苏省内线路工程的实际情况,线路工程常用施工记录共18种表格形式,其中:路径复测记录1种,普通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1种,基础记录4种,杆塔记录1种,架线记录6种,接地安装记录1种,OPGW光缆记录4种。具体详见附件1。为便于填写和使用,公司在保证《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5168—2002)附录A、B(规范性附录)表格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表格作了适当的修改和补充。本填写说明对该18种施工记录表格的填写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3 记录表中填写的桩号为线路杆塔明细表中给定的杆塔桩号。施工时,若运行塔号尚未排定,可先不填,待运行塔号正式排定后再统一填写。记录表中填写的桩号应与杆塔明细表中的杆塔桩号一致。例如:T1、N12等。 4 记录表中填写的塔型(杆塔型式)应与线路杆塔明细表中一致。 例如:SDJ14(24)、SZT24(42)等。 5 施工、检查日期应分别填写单元工程最后完成施工日期和自检日期,施工、检查日期应填写完整。例如:2004年2月18日 6 “施工基面”栏主要填写基础基面处理情况,如基础降低基面500mm,则填写“-500”,如基础基面不需处理,则填写“0”。 7 “基础型式”栏分别填写基础配置表中规定的4只基础腿的基础型式。“基础型式”栏内的A、B、C、D仅说明A、B、C、D4只基础腿的基础型式的具体填写位置,表格填写时,应将A、B、C、D字样去除。 8 线路前进方向应以设计文件中明确的线路前进方向为准,并以此分“前、后、左、右”及“送电侧、受电侧”。 例如: A 江北变 送侧T3受侧 双泗变 B 江北变 送侧T3受侧 送侧T9受侧 双泗变 送电线路前进方向 备注:⑴A为T3铁塔送电侧、受电侧的规定。 — — 2 ⑵B为T3至T9耐张段中T3、T9铁塔送电侧、受电侧的规定。 ⑶若线路设计方向与线路前进方向相反,应在工程开工前,与有关方面商定该工程的送电侧、受电侧。 9 对于双回路工程架线部分施工记录表格,I、II两个回路应分别填写,并在备注栏内以“I回路”或“II回路”字样注明[光缆部分、交叉跨越检查及评级记录(线线9)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