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某甲因公出国半年,临走前他将自己价值 300元的收录机委托某乙保管,允许某乙使用。某乙在某甲出国后,擅自将某甲的收录机以 300元价格卖给了素不相识的某丙。某丙买回家后,该收录机又被某丁偷走,后来某丁被抓获。在审理过程中,某丁供认自己曾从某丙处偷盗了收录机,并以 290元的价格卖给了同事某戊,某戊不知内情。某甲从国外回来后得知自己的收录机被某乙卖给某丙,要求某丙返还原物,某丙认为自己是从某乙处;花钱买来的,主张该收录机属于自己;某戊也主张收录机是自己买的,拒绝返还该收录机,三方争执不下,于是某甲、某丙都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该收录机的所有权。问:本案如何处理? 答:该收录机应归某丙, 是善意第三人,甲向乙索赔。 2、甲:捕鱼队 乙:水产批发商 丙:水产零售商 丁:属于乙的船队 乙叫丙带上授权书与甲签订 5吨鱼的合同,结果丙订了 5.5吨,事后才告诉乙,乙不作任何表示。丁明知船的载重量不能 5.5吨,但仍抱侥幸心理,结果船翻了。 问:1、翻船的性质? 2、本案中有几个关系,如何处理? 3.(1)A借给B2000元,借贷关系清楚,是否A一定能取得这2000元 ? (2)A把房子租给B,租赁期间A能否把房子卖给C? 答:A不一定能取得这两万元钱,因为如果 B由于意外事故伤亡,或是无能力偿还,则 A就无法取得 2000元钱; (2)租赁期间 A可以把房子卖给 C,因为买卖不破租赁。(P192) 第二章 1、甲商厦与乙鞋厂签订了棉鞋购销合同,合同规定 10月交货。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又补签了一份仲裁协议。协议约定,如果双方在合同方面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后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了纠纷。乙鞋厂向人民法院起诉。开庭前,甲商厦向法院提交了仲裁协议,请求法院驳回乙鞋厂的起诉。 问题:(1) 法院应否驳回鞋厂的起诉?为什么?(2)什么是仲裁?当事人的哪些争议可以仲裁? 答案: (1)法院应驳回鞋厂的诉讼请求。 因为本案的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后补充鉴定的, 且采取了书面的形式, 因此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仲裁法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 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因此法院应驳回鞋厂的诉讼请求。但注意本仲裁协议缺少一项即当事人 双方没有选定仲裁委员会,因此根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2) 仲裁是指纠纷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