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生物安全 实验室环境安全:根据我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规定,结核分枝杆菌大量活菌操作须在符合生物安全三级(Laboratory Biosafety Lev el 3)的环境中进行;样本检测(包括涂片、显微镜观察、样本的病原菌分离纯化、药物敏感性试验、生化鉴定、免疫学实验、PCR核酸提取等初步检测活动),可以在符合生物安全二级(Laboratory Biosafety Lev el 2)的环境中进行
实验室所用设施、设备和材料(含防护屏障)均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实验室操作安全: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进行实验室操作,实验人员应该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操作程序进行各项实验室操作
菌种或样本运输安全:为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在运输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时,须按照《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包装、运输、操作、保藏和管理
废弃物处理安全:为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一)痰涂片镜检实验室基本要求 1
实验室应分区(痰涂片染色区域和读片镜检区域),布局应符合生物安全二级防护的要求
准入规定,在实验室门上应标有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警告标志,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实验室的门应随时关闭
个人防护,在实验室工作时,应穿防护服、隔离衣,并佩戴口罩(面具)和手套等
实验室墙壁、天花板和地板应易清洁、不渗液,并耐化学品和消毒剂的腐蚀,地面应防滑
实验操作台面应耐热、防水,耐消毒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