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律法规与平安治理制度〔一〕法律法规、标准法规1、建立获取、更新平安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治理制度 〔1〕获取的容 ①法律:全国人大公布的平安生产法律,如:刑法、平安生产法、职 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② 法规:国务院和省级人大公布的有关平安生产的法规;③ 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文件;④ 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公布的平安标准;⑤ 国际公约: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的公约;⑥ 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平安生产方面的规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 的要求,地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平安生产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 技术标准规等.〔2〕获取的渠道① 各级人大、政府公布的法律、法规、条例、方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 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国务院公报、平安生产监督治理部门及其他有 关政府职能部门;② 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③ 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④ 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⑤ 通过报刊、书店、互联网等渠道.〔3〕获取方式① 工程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 、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 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② 工程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及其 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 传递到各部门.各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 上报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工程部每年整理一次企业适用平安生产 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 态.〔4〕法律法规更新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部门每年确认、登记、 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更新清单?,经领导批准后,提供应工程部,再按按责任分工发放给 相关部门.各部门对作废的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 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5〕符合性评价工程部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 求进行符合性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审表〕, 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对于新近实施的适用的平安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他要求应在实施之日前进行符合性评审.2、各部门定期识别、获取本部门适用的相关平安法律法规并向部门 汇总〔1〕平安治理人员应主动、经常地识别与本公司平安生产活动相关适用的生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