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1. BOT 方式BOT 是 20 世纪 80 年代中后期发展起来的一种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融资方式。其基本思路是,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其所属机构为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ConcessionAgreement)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本国公司或者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特许权协议期间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特许期满后,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通常所说的 BOT 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基本形式:(1)标准 BOT(Build—Operate 一 Transfer)。即建设一经营一移交。投资财团愿意自己融资,建设某项基础设施,并在项目所在国政府授予的特许期内经营该公共设施,以经营收入抵偿建设投资,并获得一定收益,经营期满后将此设施转让给项目所在国政府。(2)BOOT(Build—Own 一 Operate 一 Transfer)。即建设一拥有一经营一移交。BOOT 与 BOT 的区别在于:BOOT 在特许期内既拥有经营权,又拥有所有权。此外,BOOT 的特许期要比 BOT 的长一些。(3)BOO(Build 一 Own 一 Operate)。即建设一拥有一经营。该方式特许项目公司根据政府的特许权建设并拥有某项基础设施,但最终不将该基础设施移交给项目所在国政府。除上述 3 种基本形式外,BOT 还有 10 多种演变形式,如 BT 等。所谓 BT,是指政府在项目建成后从民营机构中购回项目(可一次支付也可分期支付)。与政府借贷不同,政府用于购买项目的资金往往是事后支付(可通过财政拨款,但更多的是通过运营项目收费来支付);民营机构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大多来自银行的有限追索权贷款近年来,经常与 BOT 相提并论的项目融资模式是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所谓 PPP(公私合作),是指政府与民营机构(或任何国营/民营/外商法人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授权民营机构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电厂、水厂等)或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如医院、学校、监狱、警岗等),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对民营机构的补偿都是通过授权民营机构在规定的特许期内向项目的使用者收取费用,由此回收项目的投资、经营和维护等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即建成项目投入使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成为支付经营成本、偿还贷款和提供投资回报等的唯一来源)特许期满后项目将移交回政府(也有不移交的,如 BOO)。2.ABS 方式ABS(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是指以资产支持的证券化。具体讲,它是以目标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