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规划的背景与相关说明一.旅游行业结构分析(一)旅游行业结构体系众所周知,在经济学中,替代品或互补品的生产者被划为同一行业,但旅游行业是依据旅游消费者的消费范围来划分的,通常是指一系列与旅游相关行业的总和,因而具有很大的综合性与关联性
由于在国际、国家的经济行业标准分类中,缺乏“旅游行业”类型,因此,许多国家的国民经济统计都没有将“旅游行业”作为一个产业进行统计,我国“国家统计年鉴”中也仅有“国际旅游”这一要素的统计
但在实际中,向旅游消费者提供消费品(服务产品、物质产品、精神产品)的部门构成了一个庞大的行业,正逐渐演变为世界上最大的行业之一,甚至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引擎,越来越受到政界、学界、业界的广泛注意
依据旅游消费者的消费范围及其引起的波及效应,以及国民经济行业的标准分类,并考虑学术界、产业界的一般共识,我们构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旅游行业结构体系(附录1:梅州市旅游行业结构体系图)
1.旅游基本行业(狭义旅游业)旅游基本行业或狭义旅游业,指其主要为旅游消费者提供相关产品的行业,包括旅行社业、景区点业(游览业)、酒店业
换言之,如果没有旅游消费者,它们将没有存在的必要,其中以旅行社表现十分突出,景区点业(游览业)、酒店业还有可能成为本地休闲者的消费对象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中有住宿业(代号66)、商务服务业(代号74)下的旅行社(代号7480),但景区点业(游览业)分散在环境管理业(代号80)、公共设施管理业(代号81)、文化艺术业(代号90)
前者属于产业性质,后者属于事业性质
2.旅游直接相关行业(广义旅游业,旅游核心行业)旅游直接相关行业(广义旅游业)指直接为旅游消费者提供相关产品的行业,除旅游基本行业外,主要还包括旅游交通业、餐饮业、休闲娱乐业、旅游购物业,形成“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图1:旅游核心行业结构体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