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来源:黄石市建设管理信息网 时间:2024-6-25 17:20:00 标签: 黄石 文字大小:【大 中 小】鄂建[2024]120 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现将修改后的《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鄂建[1999]063 号)自此文件印发之日起同时废止
湖北省建设厅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法律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及投资效益,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本省行政区域内必须实行监理招标的建设工程和其它要求进行监理招标的建设工程,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以及市政工程项目
第四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凡属下列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按本办法实行监理招标投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 年 5 月 1 日国家进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第 3 号令)确定必须进行监理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二)项目总投资在 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三)招标人要求进行监理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
市(州)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项目隶属关系负责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