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强制性条文摘要(初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3
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法律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单位)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法律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 50202-20244
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 点,1000 m2以上工程,每 100m2至少应有 1 点,3000 m2以上工程,每 300 m2至少应有 1 点
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 1 点,基槽每 20延米应有 1 点
6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