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工程项目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编制:初审:审核:批准:二〇一八年十月 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一、编制目的防止发生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事件,确保*******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质量、杜绝发生质量事故,明确各责任主体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责任,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力,实现本工程顺利达标投产,特制定本计划。二、编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2013版)《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6版)。《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公司(2016版)三、适用范围本计划适用于******风电场工程项目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验收、安装、调试的全过程。四、工程概况******五、目标安全目标: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质量目标:杜绝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六、职责与分工1、项目经理职责:1.1 负责贯彻《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领导工作,全面履行合同,对“强制性条文”的核查活动进行督促;1.2 定期组织“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总结会议,对执行条文核查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及时纠正偏差;确保强制性条文执行的有效性、及时性及核查项目的覆盖率;1.3 参与“强制性条文”的核查活动;并对质量检查结果行使一票否决权。2、项目副经理职责:2.1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行使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2.2 对质量检查结果行使一票否决权;2.3 参与“强制性条文”的核查活动;并对质量检查结果行使一票否决权。3、专业工程师职责:3.1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行使管理职责;3.2 根据工程承建项目,确定所含承建工程项目的强条执行标准;3.3 编制“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3.4 组织编制“强制性条文”核查表;3.5 参加“强制性条文”的核查活动;并对质量检查结果行使一票否决权。4、监理单位职责1 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4.1 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监督实施单位,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