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临时路,临时围墙合同临时道路、围墙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 :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临时道路工程(包括道路两侧排水沟土方开挖、路基压实、碎砖路面等工程),道路总长约 240 米,临时围墙长约 400 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合同造价:固定综合单价:围墙 458 元/米,道路 80 元/立方米(综合挖土费);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252320 元整
综合单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地方矛盾协调费、成品保护费、施工设备费、临时设施费、措施项目费、约定年限内的保护费,及所以履行本合同的风险等,及其他为本合同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
6、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天内完成
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0 元
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价中直接扣除
7、工程质量:合格
具体要求为道路:路基素土压实,碎砖 600mm 厚每 300mm 厚分层压实
围墙:基础素土夯实,水泥要采纳海螺牌,标准砖,中粗砂
工程完工后乙方书面申请甲方组织竣工验收
8、乙方职责8
1 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如未按设计要求和法律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 由于乙方偷工减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必须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因此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 路基及道路基层必须碾压密实,否则,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复责任由乙方承担
9、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9
1 乙方必须仔细执行国家、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