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协议书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忻城至大化(河池南宁段)二级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已接受恩施自治州华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B 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第 B 标段由 K31+000 至 K52+000,长约 21km,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时速为 60km/h。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包括混凝土防撞墙、标志、标线、波形护栏、柱式护栏、轮廓标、公路界碑、里程碑、百米桩、道口标注、各类标志牌等。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法律规范; (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1)其他合同文件。3.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估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仟零 佰 陆 拾 零 万 柒 仟 零 佰 叁 拾 叁 元 (¥元)。5.承包人项目经理:于建国。承包人项目总工:郑校林。第 1 页共 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6.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24)。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730 日历天。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限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发包人副本七份,承包人副本一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天峨至乐业二级公路龙滩 承包人:湖南省永州公路桥梁建大坝至向阳段工程建设办公室 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第 2 页共 9 页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