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甲方(委托方): 乙方(施工方): 为法律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令第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列》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1、装饰施施工场地点:
2、住房结构: 建筑面积 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经甲方认可的设计图和工程预算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5、本工程由 设计
6、工期:总工期为 天,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如遇审批项目,工期以产权人或委托人到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计算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1、合同总价款: 元(大写: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另计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35% 元
木工进场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35% 元
油漆进场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25% 元
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5% 元
注:工程变更增加(减少)项目费用,在支付油漆工程款时一起结清
若因甲方没有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工程停工的,则引起的相关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一)甲方工作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管理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腾空房屋,清楚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共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