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赴山西重庆等省份调研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充分借鉴其他省市土地开发整理招投标管理经验,科学制定北京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使其具有可操作性,2024 年 9 月—11 月,课题组部分成员赴山西,河南,湖南,福建,浙江,重庆等地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
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招投标管理的基本概况从开展调查的这几个省市看,无论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还是各省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普遍实行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招投标制度,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工作都非常重视
有些省市为便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工作,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自己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或办法,如:2024 年 1 月河南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承担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招投标试行意见》;福建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了《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24 年 9 月湖南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出台了《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等省市也都相继出台了自己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没有出台自己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省份(如:重庆市),也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讨论出台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办法,评标报告等相关法律规范管理制度和办法
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需重点讨论的问题通过调查访谈,被调查省市有关人员普遍反映,目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