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发文单位】:国家进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物资储备局文件【法规名称】:国家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仓库安全改造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意见【发 文 号】:发改储财[2024]86 号【发文日期】:2024 年 4 月 20 日【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一级分类】:【二级分类】:国家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仓库安全改造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意见各储备物资管理局,天津、上海、浙江办事处,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1999 年国家物资储备仓库安全改造以来,第一、二批火炸药库以及第一批油库安全改造项目已陆续竣工验收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24]394 号)及有关规定要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应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其中:大中型基建项目和属国家确定的重点小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必须报财政部审批,其它小型项目由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复报财政部备案
安全改造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安全改造项目竣工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依据
为了仔细执行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国家物资储备仓库安全改造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并结合当前安全改造单位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反映的一些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一、安全改造单位及其管理局(办事处)应加强安全改造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安全改造单位应成立由主管领导、财务、安改办、监审等人员参加的安全改造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小组,并邀请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等单位积极配合,按规定时间及时完成安全改造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各管理局(办事处)安改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专业人员仔细审核安全改造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二、编制安全改造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原则:实事求是、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编报及时
三、编制安全改造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主要包括: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