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 1
1 条阐明了制订本法律规范的目的
本法律规范是对制冷设备安装要求的统一技术规定,以保证该设备的安装质量和安全运行,同时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促进安装技术的不断进展
2 条本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为国家定型的制冷设备安装
由于制冷设备的安装具有与其他机械设备安装不同的特性,本法律规范中的安装是从设备开箱起,至试运转合格工程验收为止,其试运转中,以空气(水)为介质与其他介质,常温与高、低温,单机空负荷、负荷与成套负荷等均很难绝对分开或单独进行
故对制冷设备,安装单位一般负责到系统充灌制冷剂,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系统负荷试运转,考核系统在最小热负荷情况下降至设计温度为止,而不考核其他属于设备性能或工艺设计上的技术指标
至于单机的空负荷、空气或水为介质的常温下试运转,在安装中应由安装单位负责进行,建设单位参加;而在高温或低温下其他介质进行试运转时由建设单位进行,安装单位参加
无论单机还是成套设备的试运转,发现确实是安装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均由安装单位负责处理;即使在办理了交工验收手续发现属于安装造成的问题,也应由安装单位负责处理
在试运转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动力、设备、油料、材料(介质)等,均由建设单位提供
上述情况是多年来我国的实际情况形成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各行各业体制与管理也在不断改革创新,为此关于试运转也可由安装单位与建设单位在合同上协商决定
3 条按设计进行施工是安装现场施工的基本要求
制冷设备安装管路系统复杂、工艺流程严格,故以此条强调其重要性
4 条在制冷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中所涉及到的施工共性技术要求,如施工准备、设备放线就位及调平,地脚螺栓、垫铁及灌浆和装配等内容,在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法律规范》中已有详细规定,本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