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根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1 专家论证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范围1
1 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 5m(含 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 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3 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 8m,或跨度超过 18m,施工总荷载大于 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 15kN/m 的模板支撑系统
4 30m 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5 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6 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7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2
1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作业条件等所产生的各种不相同的危险因素,实行相应的对策、措施: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源和重要控制环节;b、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c、附安全验算结果;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安全质量检验项目及标准;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f、可能出现危险的针对性预防措施、职业健康措施、应急预案等相关措施;3 专家组成人员及论证审查程序3
1 公司聘请 12 位高级工程师,成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
具体人员组成为: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3
2 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 30 天,由项目经理部界定及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报送公司
3 公司收到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由主任工程师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