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伤害、行车事故预防措施 一、管理方面的预防措施: 1 、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
2 、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参照有关安全法规、条例、规范、标准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方案,不得施工,也不得超计划施工
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并经双方签字
3 、有关封锁停点的施工项目,必须在施工前 1 5 天向所在路局主管部门提报施工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施工,并于施工前一天向所属调度汇报当天施工影响范围
4 、各种防护用品,必须在施工前仔细检查,认真保养使其具有完好的性能
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齐全、可靠,否则不准入场
5 、人员进入施工场所,应穿黄色防护服,不得穿迷彩服进入施工场所
6 、施工前,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运营单位及有关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二、施工中的预防措施 1 、在营业线路上施工,必须在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施工现场设工地防护员
施工人员听到防护员发出的预报信号后,应做撤离准备
当施工负责人发出停工命令时,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物
人员和设施必须撤离接近建筑限界以外
2、在营业线上车站内使用轻型车辆,必须经车站值班员批准,使用负责人应了解列车运行时刻,备齐防护信号,除必须在列车到达前撤出线路外,还应在小车前后各 50m 处显示停车信号,并随车移动
3、人员在站场、区间及其附近施工或行走,应听从指挥,注意防护人员所发信号,及时避让列车
不得在双线路桥的线路中间、铁路中心或轨面上行走,且宜避开路肩
4、人员不得在铁路建筑限界以内的地方坐
不得钻车、扒车、跳车及从车底下传递工具
5、在桥梁上、隧道内施工时,必须在两端口设专人防护
负责人应在施工前明确施工人员的避让处所
6、施工用的工具、器材在线路旁临时堆放时,不得侵入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