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指南 1 辽 宁 省 建 筑 工 程 文 件 编 制 归 档 规 程 指 南 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指南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基本规定 一、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 是编制建筑工程归档文件的地方标准
二、建筑工程归档文件 按《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DB21/T1342-2004 要求,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中,应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部分文件
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等
三、工程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 由建设单位负责归档文件的最后形成和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有职责范围
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主管(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工程相关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建设过程中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和审核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
建筑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四、归档文件的特性 1、归档文件的及时性 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收集、整理、并按规定移交
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城建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移交
一般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请城建档案馆对建筑工程归档文件进行预验收,取得档案初验合格证,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档案馆正式移交取得档案合格证并办理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
2、归档文件的完整性 工程资料应涵盖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
其中,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部分文件应包括:基建文件、(A 类: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B 类)、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