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郑建文〔2024〕8 号郑州市建设委员会转发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郑东新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及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仔细学习,并遵照执行
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古建园林工程、拆除工程应严格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购置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即《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24]206 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三、郑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测算、核定工作
县(市)、上街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其行政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域内建设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测算工作,测算后报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
未经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算、核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建设工程不得计取现场考评费
四、安全管理机构应对发包单位支付及承包单位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五、发包单位申请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时,应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提交安全管理机构,未提交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六、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在编制施工图(概)预算和投标报价时应按规定单独列项并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在施工合同书中单独列项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额以及费用的预付、支付计划、